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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22 10:19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即日起       报名截止:见文内
为进一步加强后勤保障工作,补充县公务用车司勤人员,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化瑶族自治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号)、《中共大化瑶族自治县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增核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政府购买服务司勤人员控制数的批复》(大编办复〔2022〕1号)文件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汽车驾驶员3名,岗位性质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注重实际能力和实干精神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二)吃苦耐劳,踏实肯干,团结同事,诚实守信,遵守用工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和安排;
(三)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3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持C1类以上驾驶证、具备10年以上驾龄(初次领证日期为2012年3月11日前,含实习期)、两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均达到对数视力表5.0以上,无红绿色盲,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有机修、汽修、汽车应用、机械、电气及自动化相关专业、有机关或县属国有企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四)无违法犯罪记录;三年内驾驶车辆无发生同等责任以上事故。
(五)招聘综合加分设置(加分细则):
1.高中(中专)以上文凭(学历学位)加分项(大专加1分,本科加2分,硕士研究生加3分,博士加4分)。
2.准驾车型A1,A2、B1、B2。A1,A2、B1、B2加分项(A1加5分、A2加4分、B1加3分、B2加2分)。
3.驾龄10年以上加分项。(25年(含25年,下同)以上的加5分,20—25年的加4分,15—20年的加3分,10—15年的加2分。)。
4.大巴车驾驶经历加分项(每满一年加1分)。
5.乡(镇)以上机关或县属及以上国有企业工作经历加分项(工作每满一年加1分)。
6.从事正规驾校教练经历加分者(教练每满一年加1分)。
7.汽修工作经历加分项(每在岗满一年加1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人员;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有违纪违法和受过刑事处罚记录史;
5.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属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竞业限制人员。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试岗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报名,根据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4日—3月25日,上午8:30 -11:30,下午15:00 -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大化瑶族自治县公务车辆管理中心办公室(地址:大化县大化镇花锦路1号1楼,联系电话:0778-5875121)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无同等责任以上事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近期2寸免冠同底彩色相片2张;
(7)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审查
1.按照公布的资格条件及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或录用资格。
(三)考试
1.考试由实操和面试组成,考试成绩按综合成绩计分,计算方法:实际操作成绩的60%折算+面试成绩的40%折算+加分项。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综合成绩并列的,以实际操作分高者优先,再次成绩并列的,进行复试。
2.实操、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以电话通知为准。
3.实际操作考试。根据报名人员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实际操作人员,资格审查合格者均进入实际操作考试。实际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4.面试。按实际操作成绩从高到低取前6名进入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3)面试结束当天现场公布成绩。
(四)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统一组织到具备二级甲等资质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严禁弄虚作假、隐瞒病史、冒名顶替体检,否则后果自负,视为体检不合格,一律取消录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项目不得缺项。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级医院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果。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
(五)政审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有关政策规定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政审。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进入试岗考察程序。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试岗和聘用。
(七)试岗考察
1.通过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入试岗考察程序。
2.试岗期为3个月。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3.试岗期,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类普通工作人员待遇标准发放。
(八)聘用及管理
1.聘用。试岗合格,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聘用,签订试用期一年的劳动合同,并正式安排工作。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类驾驶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发放。
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以后凡是能适应岗位要求者可连续每两年一签聘用合同。
2.人员管理。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聘用人员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薪酬待遇、考核奖励等按中心现行政府购买驾驶员有关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后,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二)当出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体检、政审、录用,试用期不合格等情况时,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研究决定是否按本次考试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需严格遵守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工作纪律和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管理相关制度,服从本单位工作安排和管理。
(四)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违反单位有关纪律规定、违反法律法规、达不到上岗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因个人原因离职的,需提前1个月向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按有关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否则,不予保障享有的有关待遇,其责任后果由聘用人员自行承担。
(六)正式聘用后,聘用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聘用对象按规定缴纳个人应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七)本简章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八)未尽事宜由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另行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大化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xls (21.50 KB)